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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5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关于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汉办【2018】362号),我校将协助我校在编教师及我校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办理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公派教师办理《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补发范围

自2004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或教育部)派出并已完成任期正常离任回国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需登陆http://pq.ecnucpp.com/teachers/,根据国内工作单位(学校)归属性质(部属、省属、无国内单位)注册、填写并提交《荣誉证书登记表》,下载打印《荣誉证书登记表》交由所在单位。

2.申请人填写《申请人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个人信息部分,电子版交由所在单位。

3.单位统一将《荣誉证书登记表》纸版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新综合楼B座1015),《申请人信息汇总表》汇总后发送至zhjran@126.com

三、报送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22日,逾期概不受理。

人事处联系人:张瑾  82303094

孔子学院事业部联系人: 麻旭82303272

申请人信息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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